2020年12月20日,律师说周五的时候移民局的 tier-2 给他回电话了,说一般的做法是撤一个案子。律师也考虑给移民局写信,要求把两个案子合并。他认为给移民局写信,还是有可能将两个案子合并的,但也有可能移民局收到信后就没有消息了,等到最后A表排到了,正式审理才会处理这个问题。
另外,他周四还给我们寄了一张支票,要把我们多付给移民局的第二笔申请费退给我们,说是他造成的失误给我们带来了麻烦,不好意思让我们承担费用。很感恩遇到这个律师,其实我们也一样不希望律师有损失,如果移民局能接受两份材料其实是一个案子的话,能把第二次的申请费退回来的话就更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