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恶佃户的比喻 (MRK 12:1-12)

[12:1] 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:“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,周围圈上篱笆,挖了一个压酒池,盖了一座楼,租给园户,就往外国去了。

[12:2] 到了时候,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,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。

[12:3] 园户拿住他,打了他,叫他空手回去。

[12:4] 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。他们打伤他的头,并且凌辱他。

[12:5] 又打发一个仆人去,他们就杀了他。后又打发好些仆人去,有被他们打的,有被他们杀的。

[12:6] 园主还有一位,是他的爱子,末后又打发他去,意思说:‘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。’

[12:7] 不料,那些园户彼此说:‘这是承受产业的,来吧!我们杀他,产业就归我们了。’

[12:8] 于是拿住他,杀了他,把他丢在园外。

[12:9] 这样,葡萄园的主人要怎么办呢?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,将葡萄园转给别人。

[12:10] 经上写着说‘匠人所弃的石头,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。

[12:11] 这是主所作的,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。’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?”

[12:12] 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,就想要捉拿他,只是惧怕百姓,于是离开他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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