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生活守则 (ROM 12:9-21)

[12:9] 爱人不可虚假,恶要厌恶,善要亲近。

[12:10] 爱弟兄,要彼此亲热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。

[12:11] 殷勤不可懒惰。要心里火热,常常服侍主。

[12:12] 在指望中要喜乐,在患难中要忍耐,祷告要恒切。

[12:13] 圣徒缺乏要帮补,客要一味地款待。

[12:14] 逼迫你们的,要给他们祝福,只要祝福,不可咒诅。

[12:15]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,与哀哭的人要同哭。

[12:16] 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气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“人”或作“事”)。不要自以为聪明。

[12:17] 不要以恶报恶。众人以为美的事,要留心去作。

[12:18] 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。

[12:19] 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(或作“让人发怒”)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主说,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”

[12:20] 所以,“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;若渴了,就给他喝。因为你这样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”

[12:21] 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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