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钱的比喻 (LUK 15:8-10) [15:8] “或是一个妇人有十块钱,若失落一块,岂不点上灯,打扫屋子,细细地找,直到找着吗? [15:9] 找着了,就请朋友邻舍来,对他们说:‘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,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!’ [15:10] 我告诉你们:一个罪人悔改,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