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对将来的应许 (EZK 17:22-18:32)

[17:22] 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我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,就是从尽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,栽于极高的山上,

[17:23] 在以色列高处的山栽上。它就生枝子,结果子,成为佳美的香柏树,各类飞鸟都必宿在其下,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。

[17:24]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,矮树高大,青树枯干,枯树发旺。我耶和华如此说,也如此行了。”

[18:1]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

[18:2] “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:‘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’呢?

[18:3] 主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

[18:4] 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,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,犯罪的他必死亡。

[18:5] “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

[18:6]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

[18:7] 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
[18:8]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,

[18:9]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。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[18:10] “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

[18:11] @

[18:12]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

[18:13]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。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,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)

[18:14] “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便惧怕(有古卷作“思量”),不照样去作:

[18:15]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

[18:16] 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
[18:17] 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。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
[18:18] 至于他父亲,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
[18:19] “你们还说:‘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?’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
[18:20] 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

[18:21] “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

[18:22]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,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

[18:23] 主耶和华说: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吗?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?

[18:24]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,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岂能存活吗?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,他必因所犯的罪、所行的恶死亡。

[18:25] “你们还说:‘主的道不公平!’以色列家啊,你们当听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

[18:26]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
[18:27] 再者,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

[18:28] 因为他思量,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必定存活不至死亡。

[18:29] 以色列家还说:‘主的道不公平!’以色列家啊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”

[18:30] 所以主耶和华说:“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这样,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

[18:31]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,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啊,你们何必死亡呢?

[18:32] 主耶和华说: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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