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当得之物 (NUM 18:8-20)

[18:8]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:“我已将归我的举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,交给你经管,因你受过膏,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,当作永得的份。

[18:9]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,都为至圣之物,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。

[18:10]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,凡男丁都可以吃,你当以此物为圣。

[18:11] 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,都是你的,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,当作永得的份,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。

[18:12] 凡油中、新酒中、五谷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,我都赐给你。

[18:13]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,也都要归与你。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。

[18:14]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。

[18:15]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,连人带牲畜,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;只是人头生的,总要赎出来;不洁净牲畜头生的,也要赎出来。

[18:16]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按圣所的平,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(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)。

[18:17] 只是头生的牛,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,必不可赎,都是圣的,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,把它的脂油焚烧,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。

[18:18] 它的肉必归你,像被摇的胸、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。

[18:19] 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,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,当作永得的份。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,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(“盐”即“不废坏”的意思)。”

[18:20] 耶和华对亚伦说:“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,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份。我就是你的份,是你的产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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