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主的责任 (EXO 21:28-36)

[21:28] “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,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,却不可吃它的肉,牛的主人可算无罪。

[21:29]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,有人报告了牛主,他竟不把牛拴着,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,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,牛主也必治死。

[21:30] 若罚他赎的价银,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。

[21:31]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,必照这例办理。

[21:32]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,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,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。

[21:33] “人若敞着井口,或挖井不遮盖,有牛或驴掉在里头,

[21:34] 井主要拿钱赔还本主人,死牲畜要归自己。

[21:35] “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,以致于死,他们要卖了活牛,平分价值,也要平分死牛。

[21:36]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,主人竟不把牛拴着,他必要以牛还牛,死牛要归自己。”

发表评论

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