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和土地 (EZK 46:16-18) [46:16] 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王若将产业赐给他的儿子,就成了他儿子的产业,那是他们承受为业的。 [46:17] 倘若王将一份产业赐给他的臣仆,就成了他臣仆的产业,到自由之年仍要归与王。至于王的产业,必归与他的儿子。 [46:18] 王不可夺取民的产业,以至驱逐他们离开所承受的;他要从自己的地业中,将产业赐给他儿子,免得我的民分散,各人离开所承受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