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待奴婢的条例 (DEU 15:12-18)

[15:12] “你弟兄中,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,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,服侍你六年,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。

[15:13] 你任他自由的时候,不可使他空手而去。

[15:14] 要从你羊群、禾场、酒榨之中,多多地给他,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,你也要照样给他。

[15:15] 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,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。因此,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。

[15:16] 他若对你说:‘我不愿意离开你’,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,且因在你那里很好。

[15:17] 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,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;你待婢女也要这样。

[15:18] 你任他自由的时候,不可以为难事,因他服侍你六年,较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了。耶和华你的神,就必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