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1:1] “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:
[21:2]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,他必服侍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[21:3] 他若孤身来,就可以孤身去;他若有妻,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
[21:4]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,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,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,他要独自出去。
[21:5] 倘或奴仆明说:‘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,不愿意自由出去。’
[21:6]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
[21:7] “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
[21:8] 主人选定她归自己,若不喜欢她,就要许她赎身;主人既然用诡诈待她,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。
[21:9]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待她如同女儿。
[21:10] 若另娶一个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并好合的事,仍不可减少。
[21:11] 若不向她行这三样,她就可以不用钱赎,白白地出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