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圣洁的条例 (LEV 21:1-24)

[21:1] 耶和华对摩西说:“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: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。

[21:2] 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、儿女、弟兄,

[21:3] 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

[21:4] 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

[21:5] 不可使头光秃,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,也不可用刀划身。

[21:6] 要归神为圣,不可亵渎神的名,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
[21:7]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。

[21:8]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。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。

[21:9]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,辱没自己,就辱没了父亲,必用火将她焚烧。

[21:10] “在弟兄中作大祭司,头上倒了膏油,又承接圣职,穿了衣的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;

[21:11] 不可挨近死尸,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;

[21:12] 不可出圣所,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,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。

[21:13] 他要娶处女为妻。

[21:14]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,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

[21:15]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,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”

[21:16] 耶和华对摩西说:

[21:17] “你告诉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。

[21:18] 因为凡有残疾的,无论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体有余的、

[21:19] 折脚折手的、

[21:20] 驼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,或是损坏肾子的,都不可近前来。

[21:21] 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,将火祭献给耶和华。他有残疾,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。

[21:22] 神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、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

[21:23] 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,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。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”

[21:24] 于是,摩西晓谕亚伦亚伦的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