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行诫命者的福祉 (LEV 26:1-13)

[26:1] “你们不可作什么虚无的神,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;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什么錾成的石像,向它跪拜,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

[26:2] 你们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圣所。我是耶和华。

[26:3] “你们若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诫命,

[26:4] 我就给你们降下时雨,叫地生出土产,田野的树木结果子。

[26:5] 你们打粮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时候,摘葡萄要摘到撒种的时候,并且要吃得饱足,在你们的地上安然居住。

[26:6] 我要赐平安在你们的地上,你们躺卧,无人惊吓。我要叫恶兽从你们的地上息灭,刀剑也必不经过你们的地。

[26:7] 你们要追赶仇敌,他们必倒在你们刀下。

[26:8] 你们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,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,仇敌必倒在你们刀下。

[26:9] 我要眷顾你们,使你们生养众多,也要与你们坚定所立的约。

[26:10] 你们要吃陈粮,又因新粮挪开陈粮。

[26:11] 我要在你们中间立我的帐幕,我的心也不厌恶你们。

[26:12] 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,我要作你们的神,你们要作我的子民。

[26:13]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,曾将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使你们不作埃及人的奴仆。我也折断你们所负的轭,叫你们挺身而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