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恶佃户的比喻 (MAT 21:33-46)

[21:33] “你们再听一个比喻:有个家主,栽了一个葡萄园,周围圈上篱笆,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,盖了一座楼,租给园户,就往外国去了。

[21:34] 收果子的时候近了,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。

[21:35] 园户拿住仆人,打了一个,杀了一个,用石头打死一个。

[21:36] 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,比先前更多,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。

[21:37] 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,意思说:‘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。’

[21:38] 不料,园户看见他儿子,就彼此说:‘这是承受产业的。来吧!我们杀他,占他的产业!’

[21:39] 他们就拿住他,推出葡萄园外杀了。

[21:40] 园主来的时候,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?”

[21:41] 他们说:“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,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。”

[21:42] 耶稣说:“经上写着‘匠人所弃的石头,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。这是主所作的,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。’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?

[21:43] 所以我告诉你们,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,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。

[21:44] 谁掉在这石头上,必要跌碎;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,就要把谁砸得稀烂。”

[21:45]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,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。

[21:46] 他们想要捉拿他,只是怕众人,因为众人以他为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