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酵节献的祭 (NUM 28:16-25)

[28:16] “正月十四日,是耶和华的逾越节。

[28:17] 这月十五日是节期,要吃无酵饼七日。

[28:18] 第一日当有圣会,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。

[28:19] 当将公牛犊两只,公绵羊一只,一岁的公羊羔七只,都要没有残疾的,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。

[28:20]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,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;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;

[28:21] 为那七只羊羔,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;

[28:22] 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,为你们赎罪。

[28:23] 你们献这些,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。

[28:24] 一连七日,每日要照这例,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,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。

[28:25] 第七日当有圣会,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