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和华的律法 (PSA 119:1-8)

[119:1] 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便为有福;

[119:2] 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

[119:3] 这人不作非义的事,但遵行他的道。

[119:4] 耶和华啊,你曾将你的训词吩咐我们,为要我们殷勤遵守。

[119:5] 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
[119:6]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于羞愧。

[119:7]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,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。

[119:8] 我必守你的律例,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