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法和信心 (GAL 3:1-14)

[3:1]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

[3:2]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

[3:3] 你们既靠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

[3:4]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

[3:5] 那赐给你们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
[3:6] 正如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”。

[3:7] 所以你们要知道,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
[3:8]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: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
[3:9]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[3:10]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”

[3:11]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

[3:12]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:“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”

[3:13]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(“受”原文作“成”)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”

[3:14]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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