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伯拉罕信心的榜样 (ROM 4:1-12)

[4:1] 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

[4:2]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。

[4:3] 经上说什么呢?说: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

[4:4] 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

[4:5] 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
[4:6]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
[4:7] 说: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;

[4:8]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
[4:9] 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。

[4:10] 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
[4:11]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

[4:12]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,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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