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正的判例 (LEV 24:10-23)

[24:10]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,他父亲是埃及人,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,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。

[24:11]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名,并且咒诅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。(他母亲名叫示罗密,是支派底伯利的女儿。)

[24:12]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,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。

[24:13]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
[24:14] “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,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,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。

[24:15]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:凡咒诅神的,必担当他的罪。

[24:16]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,必被治死,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,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,必被治死。

[24:17] 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
[24:18] 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,以命偿命。

[24:19]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,他怎样行,也要照样向他行。

[24:20] 以伤还伤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,也要照样向他行。

[24:21] 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
[24:22] 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,同归一例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”

[24:23] 于是,摩西晓谕以色列人,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,用石头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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