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儿女 (1JN 2:28-3:10)

[2:28] 小子们哪,你们要住在主里面。这样,他若显现,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;当他来的时候,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。

[2:29]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,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。

[3:1]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,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;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。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,是因未曾认识他。

[3:2] 亲爱的弟兄啊,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,将来如何,还未显明;但我们知道,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他,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。

[3:3]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他洁净一样。

[3:4] 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,就是罪。

[3:5]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并没有罪。

[3:6] 凡住在他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

[3:7] 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。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

[3:8] 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。

[3:9] 凡从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(原文作“种”)存在他心里,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神生的。

[3:10]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,谁是魔鬼的儿女。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,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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