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献平安祭的责任 (LEV 7:11-38)

[7:11] “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

[7:12] 他若为感谢献上,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,并用油调匀细面作的饼,与感谢祭一同献上。

[7:13] 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,与供物一同献上。

[7:14] 从各样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,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
[7:15]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献的日子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

[7:16] 若所献的是为还愿,或是甘心献的,必在献祭的日子吃;所剩下的,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
[7:17]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。

[7:18]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;人所献的,也不算为祭,反为可憎嫌的,吃这祭肉的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
[7:19] “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。

[7:20]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人若不洁净而吃了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[7:21]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[7:22] 耶和华对摩西说:

[7:23] 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牛的脂油、绵羊的脂油、山羊的脂油,你们都不可吃。

[7:24] 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,只是你们万不可吃。

[7:25] 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[7:26]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无论是雀鸟的血、是野兽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。

[7:27] 无论是谁吃血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[7:28] 耶和华对摩西说:

[7:29] 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,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。

[7:30] 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脂油和胸,要带来,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,摇一摇。

[7:31] 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,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。

[7:32] 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,奉给祭司。

[7:33] 亚伦子孙中,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,要得这右腿为份。

[7:34]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,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,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份。”

[7:35] 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,作亚伦受膏的份和他子孙受膏的份,正在摩西(原文作“他”)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,

[7:36] 就是在摩西(原文作“他”)膏他们的日子,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。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份。

[7:37] 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,并承接圣职的礼,

[7:38] 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,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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