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中不容忍淫乱的事 (1CO 5:1-13)

[5:1]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。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。

[5:2] 你们还是自高自大,并不哀痛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。

[5:3] 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,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。

[5:4] 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也同在。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

[5:5]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败坏他的肉体,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。

[5:6] 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

[5:7] 你们既是无酵的面,应当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

[5:8] 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(或作“阴毒”)、邪恶的酵,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。

[5:9]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: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。

[5:10]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、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,若是这样,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。

[5:11]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: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、或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骂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,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。

[5:12] 因为审判外的人与我何干?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?

[5:13] 至于外人,有神审判他们。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