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罗为自己辩护 (ACT 24:10-23)

[24:10] 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。他就说:“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,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。

[24:11]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,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,不过有十二天。

[24:12]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,或是在会堂里,或是在城里,和人辩论,耸动众人。

[24:13] 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。

[24:14] 但有一件事,我向你承认,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,我正按着那道侍奉我祖宗的神,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,

[24:15] 并且靠着神,盼望死人,无论善恶,都要复活,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。

[24:16] 我因此自己勉励,对神对人,常存无亏的良心。

[24:17] 过了几年,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。

[24:18] 正献的时候,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,并没有聚众,也没有吵嚷,惟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。

[24:19] 他们若有告我的事,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。

[24:20] 即或不然,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,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。

[24:21] 纵然有,也不过一句话,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:‘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,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。’”

[24:22]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,就支吾他们说:“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,我要审断你们的事。”

[24:23] 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,并且宽待他,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