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耶稣作证 (JHN 5:31-47)

[5:31] “我若为自己作见证,我的见证就不真;

[5:32]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,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。

[5:33]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,他为真理作过见证。

[5:34]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,然而我说这些话,为要叫你们得救。

[5:35]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,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。

[5:36]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,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作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。

[5:37]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。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。

[5:38]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,因为他所差来的,你们不信。

[5:39] 你们查考圣经(或作“应当查考圣经”),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,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

[5:40]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

[5:41] “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。

[5:42]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。

[5:43] 我奉我父的名来,你们并不接待我;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,你们倒要接待他。

[5:44] 你们互相受荣耀,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,怎能信呢?

[5:45]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,有一位告你们的,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

[5:46] 你们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,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。

[5:47]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,怎能信我的话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