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祭司的条例 (LEV 10:8-20)

[10:8]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:

[10:9] “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,清酒、浓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们死亡。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,

[10:10]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、俗的、洁净的、不洁净的,分别出来;

[10:11]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。”

[10:12] 摩西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:“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,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,因为是至圣的。

[10:13] 你们要在圣处吃,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,这是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,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。

[10:14] 所摇的胸、所举的腿,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,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,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,当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。

[10:15] 所举的腿、所摇的胸,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,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,这要归你和你儿子,当作永得的份,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。”

[10:16]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,谁知已经焚烧了,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:

[10:17] “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,主又给了你们,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,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,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?

[10:18] 看哪,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。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,在圣所里吃这祭肉。”

[10:19] 亚伦摩西说:“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,我又遇见这样的灾,若今天吃了赎罪祭,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?”

[10:20] 摩西听见这话,便以为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