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稣预言受难和复活 (MAT 16:21-28)

[16:21] 从此,耶稣才指示门徒,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,受长老、祭司长、文士许多的苦,并且被杀,第三日复活。

[16:22] 彼得就拉着他,劝他说:“主啊,万不可如此!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。”

[16:23] 耶稣转过来,对彼得说:“撒但,退我后边去吧!你是绊我脚的,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,只体贴人的意思。”

[16:24] 于是,耶稣对门徒说: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来跟从我。

[16:25]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(“生命”或作“灵魂”。下同)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[16:26] 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

[16:27]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同着众使者降临,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

[16:28] 我实在告诉你们:站在这里的,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,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