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发怒 (MAT 5:21-26)

[5:21] “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‘不可杀人’,又说:‘凡杀人的,难免受审判。’

[5:22] 只是我告诉你们: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(有古卷在“凡”字下添“无缘无故地”五字)。凡骂弟兄是拉加的,难免公会的审断;凡骂弟兄是魔利的,难免地狱的火。

[5:23] 所以,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,

[5:24]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。

[5:25]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,就赶紧与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,审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

[5:26] 我实在告诉你,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,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