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物公用 (ACT 4:32-37)

[4:32] 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,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,都是大家公用。

[4:33] 使徒大有能力,见证主耶稣复活,众人也都蒙大恩。

[4:34] 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,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,把所卖的价银拿来,

[4:35] 放在使徒脚前,照各人所需用的,分给各人。

[4:36] 有一个利未人,生在塞浦路斯,名叫约瑟,使徒称他为巴拿巴(“巴拿巴”翻出来就是“劝慰子”)。

[4:37] 他有田地也卖了,把价银拿来,放在使徒脚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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