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仆和儿子 (GAL 3:21-4:7)

[3:21] 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

[3:22]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。

[3:23] 但这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

[3:24] 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

[3:25] 但这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

[3:26] 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

[3:27]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

[3:28] 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

[3:29] 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[4:1]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

[4:2]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

[4:3]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

[4:4] 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
[4:5]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

[4:6] 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(原文作“我们”)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
[4:7] 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。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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