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太人与律法 (ROM 2:17-3:8)

[2:17] 你称为犹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着神夸口;

[2:18]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,就晓得神的旨意,也能分别是非(或作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”);

[2:19]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
[2:20] 是蠢笨人的师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。

[2:21] 你既是教导别人,还不教导自己吗?你讲说人不可偷窃,自己还偷窃吗?

[2:22] 你说人不可奸淫,自己还奸淫吗?你厌恶偶像,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?

[2:23] 你指着律法夸口,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?

[2:24]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们受了亵渎,正如经上所记的。

[2:25] 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礼固然于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。

[2:26]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,若遵守律法的条例,他虽然未受割礼,岂不算是有割礼吗?

[2:27]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,若能全守律法,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?

[2:28]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,不是犹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礼,也不是割礼。

[2:29] 惟有里面作的,才是犹太人;割礼也是心里的,在乎灵,不在乎仪文。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,乃是从神来的。

[3:1] 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,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

[3:2] 凡事大有好处,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。

[3:3] 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吗?

[3:4] 断乎不能!不如说,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如经上所记:“你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”

[3:5]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神降怒,是他不义吗?

[3:6] 断乎不是!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呢?

[3:7] 若神的真实,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,好像罪人呢?

[3:8] 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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