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伯拉罕信心的榜样 (ROM 4:1-12)

[4:1] 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

[4:2]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。

[4:3] 经上说什么呢?说: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

[4:4] 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

[4:5] 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
[4:6]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
[4:7] 说: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;

[4:8]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
[4:9] 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。

[4:10] 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
[4:11]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

[4:12]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,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
应许因信而实现 (ROM 4:13-25)

[4:13] 因为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
[4:14]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
[4:15]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(或作“叫人受刑的”),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
[4:16]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[4:17] 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经上所记:“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”

[4:18]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国的父,正如先前所说:“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”

[4:19]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;

[4:20]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,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,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神。

[4:21]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。

[4:22]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
[4:23] “算为他义”的这句话,不是单为他写的,

[4:24]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,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

[4:25] 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(或作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,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”)

因信称义的福 (ROM 5:1-11)

[5:1] 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

[5:2] 我们又藉着他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

[5:3] 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。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,

[5:4] 忍耐生老练,老练生盼望,

[5:5] 盼望不至于羞耻;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。

[5:6]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。

[5:7] 为义人死,是少有的;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。

[5:8]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

[5:9]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,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。

[5:10]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,且藉着神儿子的死,得与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
[5:11] 不但如此,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,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。

亚当和基督 (ROM 5:12-21)

[5:12]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
[5:13] 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
[5:14] 然而从亚当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

[5:15]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。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
[5:16]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;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。

[5:17]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;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

[5:18] 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

[5:19] 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

[5:20]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

[5:21]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
在罪上死,在基督里活 (ROM 6:1-14)

[6:1] 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

[6:2] 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

[6:3]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

[6:4] 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

[6:5]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。

[6:6]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

[6:7]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,

[6:8]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就信必与他同活。

[6:9]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
[6:10] 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着。

[6:11] 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

[6:12]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

[6:13]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

[6:14]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义的奴仆 (ROM 6:15-23)

[6:15] 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!

[6:16]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

[6:17] 感谢神!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

[6:18]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

[6:19]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,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: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

[6:20]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,就不被义约束了。

[6:21]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,当日有什么果子呢?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;

[6:22]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

[6:23]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
律法的约束力 (ROM 7:1-6)

[7:1] 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: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?

[7:2]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被律法约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

[7:3] 所以丈夫活着,她若归于别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,虽然归于别人,也不是淫妇。

[7:4] 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们归于别人,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,叫我们结果子给神。

[7:5]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。

[7:6]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侍,要按着心灵的新样(“心灵”或作“圣灵”),不按着仪文的旧样。

律法与罪的关系 (ROM 7:7-13)

[7:7] 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呢?律法是罪吗?断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,“不可起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

[7:8] 然而罪趁着机会,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
[7:9] 我以前没有律法,是活着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
[7:10]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,反倒叫我死,

[7:11] 因为罪趁着机会,就藉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

[7:12] 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

[7:13]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

灵与肉的交战 (ROM 7:14-25)

[7:14]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

[7:15] 因为我所作的,我自己不明白。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作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。

[7:16] 若我所作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

[7:17] 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。

[7:18]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
[7:19] 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

[7:20]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。

[7:21] 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

[7:22]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作“人”),我是喜欢神的律;

[7:23]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

[7:24] 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

[7:25] 感谢神!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
在圣灵里的生活 (ROM 8:1-17)

[8:1]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。

[8:2] 因为赐生命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

[8:3]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

[8:4]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灵的人身上。

[8:5]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;随从灵的人体贴灵的事。

[8:6]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,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。

[8:7] 原来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神为仇,因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

[8:8]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。

[8:9]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,你们就不属肉体,乃属灵了。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

[8:10]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,身体就因罪而死,心灵却因义而活。

[8:11]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,若住在你们心里,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,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灵,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。

[8:12] 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,去顺从肉体活着。

[8:13]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,必要死;若靠着灵治死身体的恶行,必要活着。

[8:14]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,都是神的儿子。

[8:15]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,仍旧害怕;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,因此我们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
[8:16]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;

[8:17] 既是儿女,便是后嗣,就是神的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。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