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结案的谋杀案件 (DEU 21:1-9)

[21:1] “在耶和华-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若发现有人被杀,暴尸野地,不知道是谁杀的,

[21:2] 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,从尸体那里量起,量到四围的城镇,

[21:3] 看哪一座城最靠近这尸体,那城的几位长老就要取一头未曾耕地、未曾负轭的母牛犊;

[21:4] 那城的长老要把这母牛犊牵到流着溪水、未曾耕耘、未曾撒种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断它的颈项。

[21:5] 利未人祭司要近前来,因为耶和华-你的神拣选他们来事奉他,奉耶和华的名祝福,并且有任何的争讼和殴打,都由他们的口判决。

[21:6] 离尸体最近的那座城的每位长老要在山谷中,在颈项被打断的母牛犊上面洗手,

[21:7] 声明说:‘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;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。

[21:8] 耶和华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百姓以色列,不要让无辜的血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。’这样,他们流血的罪就必得赦免。

[21:9] 你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就可以从你中间除掉无辜的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