逾越节献的祭 (NUM 28:16-25)

[28:16] “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华守的逾越节。

[28:17] 这月十五日是节期,要吃无酵饼七日。

[28:18] 第一日要有圣会,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。

[28:19] 要把火祭,就是两头公牛犊,一只公绵羊、七只一岁的小公羊,都要没有残疾的,献给耶和华为燔祭。

[28:20] 要同时献调了油的细面为素祭:每头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;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;

[28:21] 为那七只小公羊,每只要献十分之一伊法。

[28:22] 此外,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,为你们赎罪。

[28:23] 除了早晨经常献的燔祭之外,你们也要献这些祭。

[28:24] 一连七天,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,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。

[28:25] 第七日要有圣会,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