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彼此告状 (1CO 6:1-11)

[6:1] 你们中间有彼此争吵的事,怎敢告到不义的人面前,而不告到圣徒面前呢?

[6:2] 你们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?若世界要受你们的审判,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?

[6:3] 你们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?何况今生的事呢!

[6:4] 既是这样,你们若有今生当审判的事,会让教会所轻看的人来审判吗?

[6:5] 我说这话是要使你们惭愧。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有智慧的人能审断弟兄中的事吗?

[6:6] 你们竟然有弟兄去告弟兄,而且告到不信主的人面前。

[6:7] 你们彼此告状,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。为什么不情愿受冤屈呢?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?

[6:8] 你们反倒去冤枉人,亏负人,况且所冤枉所亏负的就是弟兄。

[6:9]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!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娼妓的,亲男色的、

[6:10] 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

[6:11] 从前你们中间也有人是这样;但现在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并藉着我们神的灵,已经洗净,已经成圣,已经称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