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别人的本分 (1TI 5:1-6:2)

[5:1] 不可严责老年人,要劝他如同父亲。要待年轻人如同弟兄,

[5:2] 年老妇女如同母亲。要清清洁洁地待年轻妇女如同姊妹。

[5:3] 要尊敬真正守寡的妇人。

[5:4] 寡妇若有儿女,或有孙儿女,要让儿孙先在自己家中学习行孝,报答亲恩,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蒙悦纳的。

[5:5] 独居无靠的真寡妇只仰赖神,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。

[5:6] 但好宴乐的寡妇活着也算是死了。

[5:7] 这些事,你要嘱咐她们,让她们无可指责。

[5:8] 若有人不照顾亲属,尤其是自己家里的人,就是背弃信仰,还不如不信的人。

[5:9] 寡妇登记,年龄必须在六十岁以上,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,

[5:10] 又有行善的名声,就如养育儿女,收留外人,洗圣徒的脚,救济遭难的人,竭力行各样善事。

[5:11] 至于年轻的寡妇,你要拒绝登记,因为她们情欲冲动、背弃基督的时候,就想嫁人,

[5:12] 她们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而被定罪。

[5:13] 同时,她们又学了懒惰,习惯于挨家闲逛;不但懒惰,而且说长道短,好管闲事,说些不该说的话。

[5:14] 所以,我希望年轻的寡妇嫁人,生养儿女,治理家务,不让敌人有辱骂的把柄,

[5:15] 因为已经有一些人转去随从撒但了。

[5:16] 信主的妇女若有亲戚是寡妇,要救济她们,不可拖累教会,好使教会能救济真正无助的寡妇。

[5:17] 善于督导教会的长老,尤其是勤劳讲道教导人的,应该得到加倍的敬奉。

[5:18] 因为经上说:“牛在踹谷的时候,不可笼住它的嘴”;又说:“工人得工资是应当的。”

[5:19] 有控告长老的案件,非有两三个证人就不要受理。

[5:20] 继续犯罪的人,要在众人面前责备他,使其余的人也有所惧怕。

[5:21] 我在神、基督耶稣和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,不可存成见,做事也不可偏心。

[5:22] 不可急于给人行按手礼;也不可在别人的罪上有份,要保守自己纯洁。

[5:23] 为了你的胃,又常患病,不要只喝水,要稍微喝点酒。

[5:24]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,已先受审判了;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着来。

[5:25] 同样,善行也有明显的,就是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。

[6:1] 凡负轭作奴隶的,要认为自己的主人配受各样的尊敬,免得神的名和教导被人亵渎。

[6:2] 奴隶若有信主的主人,不可因他是主内弟兄就轻看他们,更要越发服侍他们,因为得到服侍的益处的正是信徒,是蒙爱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