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罗在议会前申诉 (ACT 22:30-23:11)

[22:30] 第二天,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,就解开他,下令祭司长们和全议会的人都聚集,然后将保罗带下来,叫他站在他们面前。

[23:1] 保罗定睛看着议会的人,说:“诸位弟兄,我在神面前,行事为人都是凭着清白的良心,直到今日。”

[23:2] 亚拿尼亚大祭司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。

[23:3] 这时,保罗对他说:“你这粉饰的墙,神要打你!你坐堂是要按律法审问我,你竟违背律法,命令人打我吗?”

[23:4] 站在旁边的人说:“你竟敢辱骂神的大祭司吗?”

[23:5] 保罗说:“弟兄们,我不知道他是大祭司;因为经上记着:‘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’”

[23:6] 保罗看出他们一部分是撒都该人,一部分是法利赛人,就在议会中喊着:“诸位弟兄,我是法利赛人,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。我现在受审问是为有关死人复活的盼望。”

[23:7] 说了这话,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争论起来,会众分为两派。

[23:8] 因为撒都该人一方面说没有复活,另一方面没有天使和鬼魂;法利赛人却承认两方面都有。

[23:9] 于是大大地争吵起来;有几个法利赛派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:“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错处;说不定有鬼魂或者天使对他说过话呢!”

[23:10] 那时争辩越来越大,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,就命令士兵下去,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,带进营楼去。

[23:11] 当夜,主站在保罗旁边,说:“放心吧!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,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