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部的圣地 (EZK 48:8-22)

[48:8] 靠着犹大的地界,从东到西,必有你们所当献的圣地,宽二万五千肘;长短与各族从东到西所分的地相同,圣所当在其中。

[48:9] 你们献给耶和华的圣地要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。

[48:10] 这圣地要归祭司,北长二万五千肘,西宽一万肘,东宽一万肘,南长二万五千肘。耶和华的圣所当在其中。

[48:11] 这地要归撒督的子孙中成为圣的祭司,他们谨守我所吩咐的;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,他们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

[48:12] 在圣地中要特别保留一份归他们,为至圣,紧邻着利未人的地界。

[48:13] 利未人所得的地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与祭司的地界相等,都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。

[48:14] 这地不可卖,不可换;这上好的部分不可转让给别人,因为它归耶和华为圣。

[48:15] 剩下的地长二万五千肘、宽五千肘,要作公用,为造城、盖房、空地之用;城要在中间。

[48:16] 以下是城的大小:北面四千五百肘,南面四千五百肘,东面四千五百肘,西面四千五百肘。

[48:17] 城要有空地,向北二百五十肘,向南二百五十肘,向东二百五十肘,向西二百五十肘。

[48:18] 靠着圣地并排剩余的,东长一万肘,西长一万肘;它与圣地并排,其中所出产的要作城内工人的食物。

[48:19] 以色列支派中所有在城内做工的,都要耕种这地。

[48:20] 你们要将整块四方的圣地,长二万五千肘,宽二万五千肘,连同城的用地都献作圣地。

[48:21] 圣地和城的用地两边剩余的要归给王。地的东边,南北二万五千肘,东至东界;西边,南北二万五千肘,西至西界;靠着各支派所分的地,都要归给王。圣地和殿的圣所要在其中。

[48:22] 利未人的地与城的用地都在王的地中间,犹大边界和便雅悯边界之间,要归给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