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法和应许 (GAL 3:15-20)

[3:15] 弟兄们,我照着人的观点说,人的遗嘱一经确定,没有人能废弃或加增。

[3:16] 那些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,并不是说“和众后裔”,指许多人,而是说“和你那个后裔”,指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

[3:17] 我是这么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使应许失效。

[3:18] 因为承受产业若是出于律法,就不再是出于应许;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

[3:19] 这样说来,为什么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才结束,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而设立的。

[3:20] 但中保本不是为单方设立的;神却是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