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祭牲的条例 (LEV 17:1-9)

[17:1]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[17:2] “你要吩咐亚伦和他儿子,以及以色列众人,对他们说,耶和华所吩咐的话是这样:

[17:3]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小绵羊,或山羊,无论是在营内或营外,

[17:4] 若不把牲畜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,献给耶和华为供物,所流的血必归到那人身上。他既使血流出,就要从百姓中剪除。

[17:5]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野地里所宰的祭牲带来,带到耶和华前,会幕门口祭司那里,宰杀这些祭牲,把它们献给耶和华为平安祭。

[17:6] 祭司要在会幕门口,把血洒在耶和华的祭坛上,把脂肪焚烧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。

[17:7] 他们不可再宰杀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山羊鬼魔。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

[17:8] “你要对他们说: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,或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祭物,

[17:9] 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,那人必从百姓中剪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