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许因信而实现 (ROM 4:13-25)

[4:13] 因为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信而得的义。

[4:14] 若是属于律法的人才是后嗣,信就落空了,应许也就失效了。

[4:15] 因为律法是惹动愤怒的,哪里没有律法,哪里就没有过犯。

[4:16] 所以,人作后嗣是出于信,因此就属乎恩,以致应许保证归给所有的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人。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神,在这位神面前亚伯拉罕成为我们众人的父,如经上所记:“我已经立你作多国之父。”

[4:17] @

[4:18] 他在没有盼望的时候,仍存着盼望来相信,就得以作多国之父,正如先前所说:“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”

[4:19]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也不可能生育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,

[4:20] 仍仰望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而起疑惑,反倒因信而刚强,将荣耀归给神,

[4:21]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成就。

[4:22] 所以这也就算他为义。

[4:23] “算他为义”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

[4:24]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,就是为我们这些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。

[4:25] 耶稣被出卖,是为我们的过犯;他复活,是为使我们称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