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害保罗的阴谋 (ACT 23:12-22)

[23:12] 到了天亮,犹太人同谋起誓,说“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”。

[23:13] 参与这阴谋的有四十多人。

[23:14] 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,说:“我们已经发了重誓,若不先杀保罗就什么也不吃。

[23:15] 现在你们和议会要通知千夫长,叫他把保罗带到你们这里来,假装要详细调查他的事;我们已经预备好,在他来到这里以前就杀掉他。”

[23:16] 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,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

[23:17] 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,说:“你领这青年去见千夫长,他有事告诉他。”

[23:18] 于是百夫长把他领去见千夫长,说:“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,求我领这青年来见你;他有事告诉你。”

[23:19] 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,走到一旁,私下问他:“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?”

[23:20] 他说:“犹太人已经约定,要求你明天把保罗带到议会去,假装要详细查问他的事。

[23:21] 你切不要随从他们,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,已经起誓,若不先杀掉保罗就不吃不喝。现在都预备好了,只等你的允准。”

[23:22] 于是千夫长打发那青年走,嘱咐他:“不要告诉人,你已将这些事报告我了。”

保罗被解交腓力斯总督 (ACT 23:23-35)

[23:23] 于是,千夫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,说:“预备步兵二百、骑兵七十、长枪手二百,今夜九点往凯撒利亚去;

[23:24] 也要预备牲口让保罗骑上,护送到腓力斯总督那里去。”

[23:25] 千夫长又写了公文,大略说:

[23:26] “克劳第.吕西亚腓力斯总督大人请安。

[23:27] 这个人被犹太人拿住,快被杀害时,我得知他是罗马人,就带士兵下去,把他救了出来。

[23:28] 因为我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罪状,就带他下到他们的议会去。

[23:29] 我查知他被告发是因他们律法上的争论,并没有什么该死或该监禁的罪名。

[23:30] 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,我立刻把他解到你那里去,又命令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。”

[23:31] 于是士兵照所命令他们的,连夜把保罗带到安提帕底

[23:32] 第二天,由骑兵护送保罗,他们就回营楼去。

[23:33] 骑兵来到凯撒利亚,把公文呈给总督,就叫保罗站在他面前。

[23:34] 总督读了公文,问保罗是哪一省的人;一知道他是基利家人,

[23:35] 就说:“等告你的人来到,我才详细听你。”于是他命令把保罗拘留在希律的衙门里。

犹太人控告保罗 (ACT 24:1-9)

[24:1] 过了五天,亚拿尼亚大祭司、几个长老和一个叫帖土罗的律师下来,向总督控告保罗

[24:2] 保罗一被传来,帖土罗就开始控告他,说:“腓力斯大人,我们因你得以享受国泰民安,并且这一国的弊病,因着你的远见得以改革。

[24:3] 我们随时随地都满心感激不尽。

[24:4] 为了不敢耽搁你太久,我只求你宽容一下,听我们说几句话。

[24:5] 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,是鼓动普天下所有的犹太人作乱的人,又是拿撒勒教派里的一个头目。

[24:6] 他甚至连圣殿也要污秽,我们就把他捉拿了。

[24:8] 你自己审问他,就可以知道我们所控告他的一切事了。”

[24:9] 众犹太人也随着控告他,说:“这些事情确是这样。”

保罗为自己辩护 (ACT 24:10-23)

[24:10] 总督示意叫保罗说话,保罗就回答:“我知道你在本国作法官多年,所以我乐意为自己申辩。

[24:11]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,从我上耶路撒冷去礼拜到今日不过十二天。

[24:12]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圣殿里跟人辩论,或在会堂里、在城里煽动群众。

[24:13] 也不能对你证实他们现在所控告我的事。

[24:14]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,就是我正按着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事奉我祖宗的神,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书上所记载的一切。

[24:15] 我对神存着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,就是义人和不义的人都要复活。

[24:16] 因此,我勉励自己,对神对人,时常存着无亏的良心。

[24:17] 过了几年,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物上去。

[24:18] 正献的时候,他们看见我在圣殿里已经洁净了,并没有聚众,也没有吵嚷,

[24:19] 惟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—他们若有控告我的事,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。

[24:20] 不然,让这些人自己说,他们看出我站在议会前的时候,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

[24:21] 纵然有,也不过是为了一句话,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喊说:‘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,是为了死人复活。’”

[24:22] 腓力斯本是详细认识这道,就拖延他们,说:“且等吕西亚千夫长下来,我再审判你们的案。”

[24:23] 于是他下令百夫长看守保罗,要从宽待他,不可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。

腓力斯留保罗在监里 (ACT 24:24-27)

[24:24] 过了几天,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,就叫保罗来,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事。

[24:25] 保罗讲论公义、节制和将来的审判,腓力斯害怕起来,就回答:“你暂且去吧!等我有机会时再来叫你。”

[24:26] 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,所以屡次叫他来,和他谈论。

[24:27] 过了两年,波求.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;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,就把保罗留在监里。

保罗要向凯撒上诉 (ACT 25:1-12)

[25:1] 非斯都到省里上任,过了三天,就从凯撒利亚耶路撒冷去。

[25:2]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领袖向他控告保罗;又央求他,

[25:3] 向他求情要对付保罗,把他提到耶路撒冷来,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。

[25:4] 非斯都就回答:“保罗押在凯撒利亚,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。”

[25:5] 他又说:“所以,你们中间有权的人与我一同下去,那人若有什么不是,就让他们控告他。”

[25:6]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超过八天或十天,就下凯撒利亚去;第二天开庭,下令把保罗提上来。

[25:7] 保罗来了,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,提出许多严重而不能证实的事控告他。

[25:8] 保罗申辩说:“无论犹太人的律法,或是圣殿,或是凯撒,我都没有干犯。”

[25:9]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,就回答保罗说:“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里为这些事受我的审判吗?”

[25:10] 保罗说:“我现在站在凯撒的审判台前,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。我并没有对犹太人做过什么不对的事,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

[25:11] 我若做了不对的事,犯了什么该死的罪,就是死我也不辞。他们所控告我的事若都不实,就没有人能把我交给他们。我要向凯撒上诉。”

[25:12]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,就回答:“既然你要向凯撒上诉,你就到凯撒那里去吧。”

被带到亚基帕百妮基前 (ACT 25:13-27)

[25:13] 过了些日子,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来到凯撒利亚,拜访非斯都

[25:14] 他们在那里住了好些日子,非斯都保罗的案件向王陈述,说:“这里有一个人,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。

[25:15]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,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把他的事禀报了,要求定他的罪。

[25:16] 我回覆他们,无论什么人,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当面对质,没有机会为所控告的事申辩,就先定他罪的,这不是罗马人的规矩。

[25:17]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,我没有耽误,第二天就开庭,下令把那人提上来。

[25:18] 控告他的人站起来告他,所控告的并没有任何我所预料的那等恶事。

[25:19] 不过,有几样辩论是有关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,以及一个名叫耶稣的人,他已经死了,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。

[25:20] 我对这些事不知该怎样处理,所以问他是否愿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里为这些事接受审判。

[25:21] 但保罗要求我留下他,要听皇上判断,我就下令把他留下,等我解他到凯撒那里去。”

[25:22] 亚基帕非斯都说:“我也愿意亲自听听这个人。”非斯都说:“明天你就可以听他。”

[25:23] 第二天,亚基帕百妮基大张旗鼓而来,与众千夫长和城里的显要进了大厅。非斯都一声令下,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。

[25:24] 非斯都说:“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,你们看这个人,他就是所有在耶路撒冷和这里的犹太人曾向我恳求呼叫,说不可容他再活着的。

[25:25] 但我查明他并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,并且他自己也已向皇帝上诉了,所以我决定把他解去。

[25:26] 论到这个人,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。因此,我带他到你们面前,尤其到你亚基帕王面前,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呈奏。

[25:27] 因为据我看,解送囚犯而不指明他的罪状是不合理的。”

保罗在亚基帕前申辩 (ACT 26:1-11)

[26:1] 亚基帕保罗说:“准你为自己申诉。”于是保罗伸手辩护说:

[26:2] “亚基帕王啊,犹太人所控告我的一切事,今日得以在你面前辩护,实为万幸。

[26:3] 更庆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争论;所以,求你耐心听我。

[26:4] “我自幼为人如何,从起初在本国的同胞中,以及在耶路撒冷,所有的犹太人都知道。

[26:5] 他们若肯作见证,就知道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。

[26:6]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,是为了对神向我们祖宗的应许存着盼望。

[26:7] 这应许,我们十二个支派,昼夜切切地事奉神,都指望得着。王啊,我正是因这指望被犹太人控告。

[26:8] 神使死人复活,你们为什么判断为不可信呢?

[26:9] “从前我自己认为必须竭力反对拿撒勒人耶稣的名,

[26:10]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做过;我不但从祭司长得了权柄,把许多圣徒收在监里,而且他们被杀,我也表示赞成。

[26:11] 在各会堂,我屡次用刑强迫他们说亵渎的话,我非常厌恶他们,甚至追逼他们,直到外邦的城镇。”

保罗叙述归主经过 (ACT 26:12-18)

[26:12] “那时,我带着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。

[26:13] 王啊!我在路上,中午的时候,看见从天上有一道光,比太阳还亮,四面照射着我和跟我同行的人。

[26:14] 我们都仆倒在地,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对我说:‘扫罗扫罗!你为什么迫害我?你用脚踢刺棒是自找苦吃的!’

[26:15] 我说:‘主啊,你是谁?’主说:‘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稣。

[26:16] 起来,站着,我向你显现的目的是要派你作仆役,为你所看见我的事,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作见证人。

[26:17]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。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,

[26:18] 要开他们的眼睛,使他们从黑暗中转向光明,从撒但权下归向神;使他们因信我而得蒙赦罪,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。’”

保罗向犹太和外邦人作见证 (ACT 26:19-23)

[26:19] “因此,亚基帕王啊!我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;

[26:20] 我先在大马士革,后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,以及外邦,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,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。

[26:21] 为这缘故,犹太人在圣殿里拿住我,想要杀我。

[26:22] 然而,我蒙神的帮助,直到今日还站立得稳,向尊贵的和卑微的作见证。我所讲的,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,

[26:23]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,并且首先从死人中复活,把亮光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