淫乱的禁令 (LEV 18:1-30)

[18:1]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[18:2]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对他们说: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神。

[18:3] 你们不可做你们从前住埃及地的人所做的,也不可做我要领你们去的迦南地的人所做的。你们不可照他们的习俗行。

[18:4]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,谨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神。

[18:5] 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典章;遵行的人就必因此得生。我是耶和华。

[18:6] “任何人都不可亲近骨肉之亲,露其下体。我是耶和华。

[18:7] 你父亲的下体,就是你母亲的下体,你不可露;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
[18:8]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,就是你父亲的下体。

[18:9] 你姊妹的下体,或是同父异母的,或是同母异父的,无论生在家或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。

[18:10] 不可露你孙女或外孙女的下体,因为她们的下体就是你自己的下体。

[18:11] 你继母为你父亲所生的女儿是你的姊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
[18:12]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

[18:13]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

[18:14] 不可露你叔伯的下体,不可亲近他的妻子;她是你的叔母、伯母。

[18:15] 不可露你媳妇的下体,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
[18:16] 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体,这是你兄弟的下体。

[18:17] 不可露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的孙女或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;她们是骨肉之亲。这是邪恶的事。

[18:18] 你妻子还活着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与她作对,露她姊妹的下体。

[18:19] “不可亲近经期中不洁净的女人,露她的下体。

[18:20] 不可跟邻舍的妻交合,因她玷污自己。

[18:21] 不可使你儿女经火献给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
[18:22] 不可跟男人同寝,像跟女人同寝;这是可憎恶的事。

[18:23] 不可跟兽交合,因它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交合;这是逆性的事。

[18:24] “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,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国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。

[18:25] 连地也玷污了,我惩罚那地的罪孽,地就吐出它的居民来。

[18:26] 但你们要遵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或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以做。

[18:27] 在你们之前居住那地的人做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。

[18:28] 不要让地因你们玷污了它而把你们吐出来,像吐出在你们之前的国一样。

[18:29] 无论是谁,若做了这其中一件可憎恶的事,必从百姓中剪除。

[18:30] 你们要遵守我的吩咐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习俗,就是在你们之前的人所做的,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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