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受苦的榜样 (1PE 2:18-25)

[2:18] 你们作奴仆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;不但顺服善良温和的,就是乖僻的也要顺服。

[2:19] 倘若你们为使良心对得起神,忍受冤屈的痛苦,这是可赞许的。

[2:20] 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而忍耐,有什么可称赞的呢?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,这在神看来是可赞许的。

[2:21] 你们蒙召就是为此,因为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,给你们留下榜样,为要使你们跟随他的脚踪。

[2:22] “他并没有犯罪,口里也没有诡诈。”

[2:23] 他被辱骂不还口,受害也不说威吓的话,只将自己交托给公义的审判者。

[2:24] 他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,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义上活。因他受的鞭伤,你们得了医治。

[2:25]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,如今却归回你们灵魂的牧人和监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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