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隶和儿子 (GAL 3:21-4:7)

[3:21] 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对立吗?绝对不是!如果律法的颁布能使人得生命,义就诚然出于律法了。

[3:22] 但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,为要使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归给信的人。

[3:23] 但这“信”还未来以前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像被圈住,直到那将来的“信”显明出来。

[3:24] 这样,律法是我们的启蒙教师,直到基督来了,好使我们因信称义。

[3:25] 但这“信”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启蒙教师的手下了。

[3:26] 其实,你们藉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神的儿女。

[3:27] 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:

[3:28] 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,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

[3:29] 既然你们属于基督,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[4:1] 我说,虽然那承受产业的是整个产业的主人,但在未成年的时候却与奴隶毫无分别,

[4:2] 仍是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

[4:3] 我们也是一样,在未成年的时候,被世上粗浅的学说所奴役,也是如此。

[4:4] 等到时候成熟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,

[4:5] 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,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。

[4:6] 因为你们是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
[4:7] 可见,你不再是奴隶,而是儿子了,既然是儿子,就靠着神也成为后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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