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和土地 (EZK 46:16-18)

[46:16] 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王若将礼物赐给他的任何一个儿子,这就成为儿子的产业,可留给子孙,是他们所承受的地业。

[46:17] 倘若王将他产业的一份赐给他的一个臣仆,这就成为他臣仆的产业,直到自由之年,然后地要归还王;王的产业终究要归自己的儿子。

[46:18] 王不可夺取百姓的产业,以致赶逐他们离开自己的地业;他应该从自己的地业中将产业赐给子孙,免得我的子民离开自己的地业,四散各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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