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容忍淫乱的事 (1CO 5:1-13)

[5:1] 我确实听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;这种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和他的继母同居。

[5:2] 你们还自高自大!你们不是该觉得痛心,把做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吗?

[5:3] 我人虽然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像亲自与你们同在。我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已经判断了做这事的人。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和你们同在。你们藉着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

[5:4] @

[5:5]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败坏,好让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

[5:6] 你们这样自夸是不好的。你们不知道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

[5:7] 既然你们是无酵的面,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—基督已经被杀献为祭牲了。

[5:8] 所以,我们来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就是不可用恶毒、邪恶的酵,只用纯洁真实的无酵饼。

[5:9] 我先前写信告诉过你们,不可与淫乱的人交往。

[5:10] 此话不是泛指这世上所有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,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;若是这样,你们非离开这世界不可。

[5:11] 但现在,我写信告诉你们,若有称为弟兄的人却仍犯淫乱,或贪婪,或拜偶像,或辱骂,或醉酒,或勒索,这样的人不可跟他交往,就是跟他吃饭都不可以。

[5:12] 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?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要审判吗?

[5:13] 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。如经上说:“要从你们中间把那邪恶的人赶出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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