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生活守则 (ROM 12:9-21)

[12:9] 爱,不可虚假;恶,要厌恶;善,要亲近。

[12:10] 爱弟兄,要相亲相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;

[12:11] 殷勤,不可懒惰。要灵里火热;常常服侍主。

[12:12] 在盼望中要喜乐;在患难中要忍耐;祷告要恒切。

[12:13] 圣徒有缺乏,要供给;异乡客,要殷勤款待。

[12:14] 要祝福迫害你们的,要祝福,不可诅咒。

[12:15] 要与喜乐的人同乐;要与哀哭的人同哭。

[12:16] 要彼此同心,不要心高气傲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不要自以为聪明。

[12:17] 不要以恶报恶,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
[12:18] 若是可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。

[12:19] 各位亲爱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给主的愤怒留地步,因为经上记着:“主说:‘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’”

[12:20] 不但如此,“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;若渴了,就给他喝。因为你这样做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”

[12:21] 不要被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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