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息年的条例 (DEU 15:1-11)

[15:1] “每七年的最后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

[15:2] 豁免的方式是这样:凡债主要把手里所借给邻舍的全豁免,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,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已经宣告了。

[15:3] 你可以向外邦人追讨;但你弟兄欠你的,无论是什么,你都要放手豁免。

[15:4] 其实,在你中间不会有贫穷人;因为在耶和华-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耶和华必大大赐福给你。

[15:5] 只要你留心听从耶和华-你神的话,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,

[15:6] 因为耶和华-你的神会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给你,你必借给许多国家,却不需要去借贷;你要管辖许多国家,它们却不能管辖你。

[15:7] “在耶和华-你神所赐给你的地上,任何一座城里,你弟兄中若有一个贫穷人,你不可硬着心,袖手不帮助你贫穷的弟兄。

[15:8] 你总要伸手帮助他,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,补他的不足。

[15:9] 你要谨慎,不可心起恶念,说:‘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’,你就冷眼看你贫穷的弟兄,什么都不给他。他若为你的缘故求告耶和华,你就有罪了。

[15:10] 你要慷慨解囊,给他的时候不要心疼,因为耶和华-你的神必为这事,在你一切的工作上和你手所做的一切赐福给你。

[15:11] 因为地上的贫穷人永远不会断绝,所以我吩咐你说:‘总要伸手帮助你地上困苦贫穷的弟兄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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