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和寡居 (1CO 7:25-40)

[7:25] 关于未婚女子,我没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怜悯、作为一个可信靠的人,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。

[7:26] 因现今的艰难,据我看来,人不如安于现状。

[7:27] 你已经有了妻子,就不要求摆脱;你还没有妻子,就不要想娶妻。

[7:28] 你若娶妻,并不是犯罪;未婚女子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,这等人会遭受肉身上的苦难,我宁愿你们免受这苦难。

[7:29] 弟兄们,我是说:时候不多了。从此以后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一样;

[7:30] 哀哭的,不像在哀哭;快乐的,不像在快乐;购买的,像一无所得;

[7:31] 享受这世界的,不像在享受这世界;因为这世界的局面将要过去了。

[7:32] 我愿你们一无挂虑。没有结婚的是为主的事挂虑,想怎样令主喜悦;

[7:33] 结了婚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让妻子喜悦,

[7:34] 于是,他就分心了。没有结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为主的事挂虑,为要身体和心灵都圣洁;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让丈夫喜悦。

[7:35]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,不是要限制你们,而是要你们做合宜的事,得以不分心地对主忠诚。

[7:36] 若有人认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,女儿也过了适婚年龄,他可以随意处理,不算有罪,让两人结婚就是了。

[7:37] 倘若有人心里坚定,没有不得已的事,并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里又决定了不让女儿结婚,这样做也好。

[7:38] 这样看来,让自己的女儿结婚固然是好,不让她结婚更好。

[7:39] 丈夫活着的时候,妻子是受约束的;丈夫若长眠了,妻子就自由了,可以随意再嫁,只是要嫁给主里面的人。

[7:40] 然而,按我的意见,她若能守节就更有福气。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灵的感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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