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报复 (MAT 5:38-42)

[5:38]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

[5:39] 但是我告诉你们: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另一边也转过去由他打。

[5:40] 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

[5:41]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跟他走二里。

[5:42] 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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