赎房地产的条例 (LEV 25:23-34)

[25:23] “地不可以卖断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
[25:24]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,要准许人有权将地赎回。

[25:25] “你的弟兄若渐渐贫穷,卖了他的一些产业,他的至亲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

[25:26] 若没有人能为他赎回,他的手头渐渐宽裕,能够赎回,

[25:27] 就要计算卖后的年数,把剩余年数的价钱归还给那买主,他的地业便归还自己。

[25:28] 若他手头的财力不够赎回,所卖的地就要留在买主的手里,直到禧年。到了禧年,地业要归还卖主。

[25:29] “人若卖城墙内的住宅,卖了以后,一整年内他有权赎回;这是他可以赎回的期限。

[25:30] 若他在一整年内不赎回,这有墙之城的房屋就确定永归买主,直到世世代代;在禧年也不必归还。

[25:31] 但周围无城墙之村庄的房屋,要看为乡下的田地,可以赎回;到了禧年就要归还。

[25:32] 至于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镇,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他们城镇中的房屋。

[25:33] 在所得为业的城镇,利未人若卖了房屋,又不赎回,到了禧年仍要归还原主,因为利未人城镇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。

[25:34] 但是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卖的,因为这是他们永远的产业。”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